静宁县灵芝乡东庄村醋厂2025年配套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 公告日期 2025-06-06
- 截止日期 202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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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甘肃平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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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原料药机械及设备/贮存设备/储罐/贮罐
详细信息
静宁县灵芝乡东庄村醋厂2025年配套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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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静宁县灵芝乡东庄村醋厂2025年配套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鑫众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XZK2025ZC-008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静宁县2025年东西部协作乡镇结对帮扶资金 |
联系人 | 登录后可见 | 联系电话 | 登录后可见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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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6-06 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6-08 23:59: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06-07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6-08 23:59: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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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静宁县灵芝乡东庄村醋厂2025年配套项目001 | GSXZK2025YG-008 | 货物类 | 200000.0 |
公告内容
静宁县灵芝乡东庄村醋厂2025年配套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甘肃鑫众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静宁县灵芝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静宁县灵芝乡东庄村醋厂2025年配套项目以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编号:GSXZK2025YG-008
二、采购内容:东庄村醋厂配套相关设备,采购全自动蒸锅一台、搅拌机一台、粉碎闯颗机一台;安装防滑地板革300平米;配套醋槽、醋缸、水泵等相关设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预算金额及评标办法:
1、招标控制价:20.0万元;
2.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竞价时间
1.报名及资质上传:我公司于2025年6月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6月8日23时59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发出文件,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资质上传。
2.竞价时间:2025年6月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6月8日23时59分59秒。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供应商,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响应文件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鑫众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人:静宁县灵芝乡人民政府
地 址:登录后可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鑫众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登录后可见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后可见
电 话:登录后可见